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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1-05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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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及时准确掌握信访信息,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《北京市信访条例》和《市信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5月16日,局印发《市地勘局信访信息报送办法》,对信访信息报送内容、时限、要求、报送方法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。要求各单位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,一般信访信息每季度末定期报送,重大、紧急信访信息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。《办法》共8条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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